我是王蒙律师,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一线公安民警,现呼和浩特市刑事辩护律师。今天回答呼和浩特家属问得最多的传销问题:”家里人就是被拉进去的普通会员,怎么也被刑事拘留了?”
先纠正一个普遍误解:传销案里,不是只有”金字塔尖”才判刑。
内蒙古高院的申诉审查案例就说明了这个问题((2024)内刑申515号)——传销案的追责范围,比很多人以为的宽。再看河北的判例: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审过的”康福德牌珍义胶囊”传销案((2017)冀0105刑初171号),被判刑的不只是组织发起人,还有一批“主任级别”的管理人员——他们负责管日常事务、宣讲制度、教新人。
呼和浩特人常问的四个问题,一次说清:
问题一:传销罪的入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224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要满足:①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获得加入资格(入门费);②按发展人员数量计酬返利(拉人头);③组织层级三级以上;④参与人数三十人以上。四个条件同时满足,组织者和领导者就构成犯罪。
问题二:什么样的人算”组织者、领导者”?
不只是老板。司法解释明确:发起、策划、操纵传销活动的人,以及承担管理、协调、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都算。这就是为什么”主任””讲师””寝室长”会被抓——他们的职责就是管理,不是”帮忙”。
问题三:普通会员会被抓吗?
一般不会。只交了入门费、没有发展下线、没有管理职责的普通参与者,不构成犯罪——但注意:如果你发展了下线、从中拿了返利,角色就变了,可能被认定为传销组织的一员。
问题四:家属现在最该做什么?
三件事:①搞清楚他在组织里的角色——是”讲师””主任”还是普通会员?②查他发展了多少下线、获利多少(这是定性和量刑的核心数字);③梳理他的行为——是”讲课带人”(管理)还是”听课学习”(参与)。这三样定了,辩护方向就定了。
呼和浩特人的提醒:传销案这两年查处力度在加大,特别是打着”创业项目””电商平台””数字币”旗号的新式传销。如果你或家人正被传销案件困扰,先别慌着托关系,把”角色定位”的证据固定好——层级差一级,刑期差好几年。
呼和浩特人最容易踩的三个误区:
误区一:「传销离我们很远。」 实际上呼和浩特这几年查处的传销案不少,特别是以「就业安置」「网络创业」为名的——很多年轻人被同学、网友以「介绍工作」的名义骗进传销组织,从受害者变成参与者。
误区二:「被洗脑了就不算犯罪。」 法律不承认「被洗脑」免责——只要你在组织里承担了管理、宣传、培训职责,不管你是不是受害者,该担的责都要担。只不过「被欺骗加入」可以作为从轻情节。
误区三:「传销就是关起来讲课那种。」 新型传销早已升级:线上社群、拼团返利、虚拟币挖矿——模式变了,本质没变:入门费+拉人头+层级计酬。
给呼和浩特家属的建议:家人被带走后,先核实三件事(角色、下线、获利),再决定辩护策略。如果他在组织里只是普通会员、没有发展下线,争取「不构成犯罪」或「不起诉」是完全有可能的——但前提是第一时间把证据固定好。
我是王蒙律师,专注经济犯罪辩护。有问题后台私信我,看到都会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