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川:托人办事被骗5300元,这个案子告诉你”有关系”最不靠谱

“我有办法帮你要账,也能帮你办身份证,就是得花点钱打点。”——这句话,让武川县一个人掏了5300元,最后发现对方连要账的能力都没有。

我是王蒙律师,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一线公安民警,现呼和浩特市刑事辩护律师。今天讲一个武川县的案子,说清楚”托关系办事”背后的刑事风险。

案情:虚构身份,两头骗

(2023)内0125刑初32号,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3年4月,被告人张某某在微信上联系被害人魏某,说自己能帮忙要账、办身份证,先后虚构”郭嘉乐””李宇”两个身份,以”打点关系”为名,分多次骗取魏某5300元,全用于个人花销。

判决结果:张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这类”托人办事”骗局,三个套路换着用

套路一:虚构身份,制造”能办事”的假象。 骗子不叫真名,今天”郭嘉乐”,明天”李宇”,让你以为背后有多个”能人”。名字换来换去,目的只有一个:让你相信关系网很深。

套路二:先谈事,再要钱,钱一到手就变脸。 “打点费””跑腿费””预付款”,名目越说越具体,金额越要越多。钱转过去之后,事情永远”在办”,人永远”在忙”。

套路三:利用信息差,赌你不敢报警。 很多被害人觉得”托人办事本身不光彩”,被骗了也不敢声张。骗子赌的就是这一点。实际上,托关系被骗和普通诈骗一样可以报案、一样定罪。

法院为什么这么判:缓刑背后的三个因素

很多人问:骗了5300元,为什么不是实刑而是缓刑?判决书里能看到三个关键点:

第一,金额不大。 5300元属于诈骗罪”数额较大”档次,法定刑三年以下,基础量刑就在拘役到一年之间。

第二,认罪态度和退赔。 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损失,是判缓的重要考量。这类小额诈骗,退赔越早、认罪越好,缓刑可能性越大。

第三,初犯、无前科。 没有前科劣迹,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给呼市周边县城的提醒:这两类人最容易中招

第一类:急着办事的人。 要账、办证、找工作、孩子上学,越急越容易被”有关系”的人盯上。真正能办的事,不需要先交”打点费”;先要钱的,多半是骗子。

第二类:被骗了不敢说的人。 怕丢面子、怕被笑话,选择沉默。结果骗子换个号码继续骗下一个。被骗不是你的错,及时报案才是止损的第一步。

如果已经转了钱,记住三步

第一,立刻固定证据。 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方用的身份信息,全部截图保存。这些是报案的敲门砖,也是定罪的关键证据。

第二,报警要讲清”虚构身份”这一点。 诈骗罪的成立,核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对方虚构了身份、虚构了办事能力——把这个事实讲清楚,案子就立住了。

第三,别自己去找对方”谈判”。 私下追讨容易引发新的冲突,还可能打草惊蛇。让公安机关介入,才是正规途径。

在武川这样的县城,熟人社会里”找关系”的诱惑更大,但法律面前没有”关系”二字。托人办事,先交钱的一定要警惕;被骗之后,沉默才是最亏的。 遇事多问一句律师,比多转一笔”打点费”强得多。

我是王蒙律师,专注虚拟货币、网络犯罪刑事辩护。遇到问题可电话咨询:13313013491,或访问 wangmeng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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