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王蒙律师,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一线公安民警,现在在呼和浩特做刑事辩护。取快递的时候,一位快递员跟你说他亲戚在银行工作、能办”黑户信用卡”,你会怎么想?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审结的(2025)内0103刑初213号案件,被告人朱某某就是用这套说辞,先后从三个人手里拿到12万余元。
朱某某,1993年生,大专文化,案发前是快递员。判决书认定他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责令退赔三名被害人共计120100元。
三起事实,三种话术,都发生在2025年上半年。
第一起,从取快递开始。2025年5月末,朱某某与被害人程某在退换快递时认识。他称自己有办理”黑户信用卡、贷款”的渠道,谎称亲戚在银行工作、可以帮助办理贷款业务,每人只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手机号和1000元资料费。程某信以为真,通过其他中介一共联系了客户130余人,先后向朱某某转账108500元。朱某某收款后全部用于个人消费。程某多次催要,朱某某先是找同事班某某假扮银行信贷员,与程某一起吃饭,说信用卡和贷款即将下款;后来又谎称父亲去世推脱。2025年6月10日至24日,他退还12000元,剩余96500元一直没退。
第二起,按人头给中介费。同样在2025年5月末,朱某某与被害人孟某某相识,称有办理黑户信用卡的渠道,10到15个工作日即可下卡,帮忙发展客户,每发展一个客户给2000到3000元中介费,客户只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手机号和1000元资料费。孟某某先转700元办卡费,又陆续发展联系客户14人,先后转账13200元。这笔钱同样被他用于个人消费。
第三起,披着”公户购车”的外衣。2025年3月,被害人陈某因为朱某某以前做过汽车销售,找他帮忙购买一台大众迈腾330轿车。朱某某谎称有关系,可以办”公户购车””以租代购”、低首付购车,以”定金””办理贷款费用””提车费用””首付款费用”等名义,先后骗取10400元。
三笔加起来120100元。2025年7月8日,朱某某经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12万为什么是”数额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内蒙古执行的具体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50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5万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50万元为起点。
12.01万元落在”数额巨大”这一档,起点刑就是三年。最后判到二年六个月,是因为他经电话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被认定为自首,依法减轻处罚,加上自愿认罪认罚。这两个情节,是本案刑期能压到三年以下的主要原因。
两句提醒
第一,帮人介绍客户、发展下线拿”中介费”的人,位置很危险。是否知情、有没有从中获利,直接决定是被害人还是共犯。本案里拉客户的那几个人没有获利,所以列在被害人一栏——但这不是必然结果。
第二,钱一旦转出去,追赃的难度远大于防范。发现对方开始用”再等等””正在走流程”来答复,第一时间固定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报警,不要继续听故事。
我是王蒙律师,专注刑事辩护,主要办理虚拟货币、电信网络犯罪类案件。遇到问题可以电话咨询:13313013491,或访问 wangmeng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