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王蒙律师,在呼和浩特做刑事辩护。转做律师之前,我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做过多年一线民警,对这类案子的取证和判断过程比较熟。
在房地产、建材、汽车、大宗贸易这些行业做过销售的人,大多遇到过类似的事:
客户找到你,说想拿个”内部价”;你手里刚好有房源、有折扣、有审批权。
有人把这事当成”行业里的辛苦费”。
呼和浩特回民区这起案子,就是从这个位置开始的。
先说结论:这类”吃差价、收好处费”的行为,在法律上的名字叫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它不是公司内部的纪律问题,公司罚了钱,刑事这一关照样要过。
一、36笔好处费,来自同一个位置
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是这样的:
2018年6月起,内蒙古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代理销售呼和浩特市某小区的3号楼。公司给客户的优惠方式是3万元抵顶5万元购房款。
被告人杨利明,是这家公司的销售经理。
2018年6月到2019年11月,他利用自己担任销售经理的便利,在购房客户已经享受公司优惠之后,自己或者通过售房业务员,向36名购房客户另行收取”好处费”,共计365170元——钱的名义各有不同,实质是让客户违规叠加享受团购优惠,他从中拿钱。
一年半时间,36个人,36万多元。
这不是某一次顺手牵羊,而是一套稳定的操作:客人想省钱,他手里有权限,差价从客人身上出,落进自己口袋。
二、公司罚了15万,为什么还是被判刑
2019年10月,公司经理和副总经理发现了这件事,对他作出了罚款15万元的处理,这笔钱后来退缴到了侦查机关。
很多当事人以为,走到这一步就算结束了——钱退了、单位罚了、工作没了,事情应该翻篇了。
没有翻篇。
单位内部的处分,不能替代刑事追责。判断行为是不是构成犯罪,看的是法律规定,不是公司管理层怎么处理。公司可以罚你,但公司没有权力决定”这事不构成犯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照本案,法院认定的就是”利用担任公司销售经理形成的便利条件,隐瞒公司,在购房客户已经享受优惠后,向客户收取好处费”——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四个要件齐了。
三、最后的判决:八个月,缓刑一年
2022年3月,杨利明被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2023年,他先后退还16.3万元、18670元。再加上此前公司那笔15万元的罚款也已退缴侦查机关,全部受贿款365170元,最后全部退缴到位。此外,侦查机关还扣押了相关业务员收取的提成和款项。
2023年12月,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被告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在案扣押的受贿款36517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从36万多的受贿金额、一年半的持续时间,到最后判八个月缓一年,法院明确列出的从轻理由有三条: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案发后主动退缴全部受贿款,有悔罪表现;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加上社区矫正机构同意接收,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的缓刑条件。
缓刑不等于没事。罚金五万要缴,赃款全额追缴没收,缓刑一年期间要接受社区矫正,再犯新罪或者违反监管规定,缓刑会被撤销。
四、哪些岗位最容易踩到这条线
这起案子里的被告人不是官员,是一家民营公司的销售经理。现实里,这类风险集中在这几个位置:
销售和渠道岗位。手里的折扣、房源、配额、审批权,本身就是”可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客户主动送钱,最容易让人放松警惕。
采购和供应链岗位。供应商给的”返点””回扣””过节费”,法律上同一性质。
工程和招商岗位。发包、选商、验收这些环节的”协调费”,也一样。
判断标准不复杂:这笔钱是不是因为你的职务位置而收的,你有没有替对方用上了这个位置带来的便利。两个都成立,性质就变了。
真正需要提前评估的是数额和情节——这直接决定量刑档次,也决定有没有可能争取缓刑、不起诉。这一步必须结合具体证据材料判断,不能靠”别人罚钱了我应该也没事”来估。
常见问题
问:公司内部已经罚过款、也退了钱,还会被判刑吗?
答:会有这种可能。单位处分和刑事追责是两条线,公司罚了款、作了内部处理,不代表刑事案件不会启动。实务中,单位报案、审计发现或者客户举报,都可能成为刑事立案的起点。正确的做法是:在刑事程序开始的第一时间就评估数额认定和责任边界,而不是等起诉意见书出来再处理。
问:把钱全部退回去,是不是就没事了?
答:退赃是重要的从轻情节,但不是免罪条件。本案退缴了全部受贿款,法院仍认定罪名成立,只是量刑上从轻、适用缓刑。在具体案件里,”什么时候退、退多少、退给谁、有没有形成书面记录”,都会影响最终结果——这类判断必须看卷宗,不能一概而论。
你现在在哪一步——是公司刚找你谈话、正在内部处理,是已经接到公安的传唤或电话,还是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法院。
这一步最要紧的一件事——把”数额怎么认定”这件事前置。涉案数额决定量刑档次,也决定后面还有多少空间可以争取;而数额认定往往在一开始就有可争的地方。
带什么材料能判断——劳动合同和岗位职责、公司内部处理文件、退款凭证和聊天记录、传唤通知或起诉意见书。这几样凑齐,我基本能判断眼下的风险点在哪、该怎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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