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电话轰炸、P图辱骂、上门堵人——石家庄人问得最多的5个问题

我是王蒙律师,前公安民警,现石家庄刑事辩护律师。这两年,催收相关的咨询明显变多了:有被催收骚扰的,也有因催收被抓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催收非法债务罪“之后,这类行为的定性越来越清晰——今天把家属问得最多的5个问题一次讲清。

问一:催收到底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

不是所有催收都犯罪。催收合法债务,用电话、上门等方式施压,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催收”非法债务”——高利贷超法定利率部分、赌债、毒资等法律不保护的债务——用暴力、胁迫、恐吓、骚扰手段,情节严重的,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刑法第293条之一),最高判三年。关键看两件事:债务合不合法 + 手段狠不狠。

问二:”我只是打工的,老板让催的”,有责任吗?

有。 河南信阳有个判例((2025)豫1502刑初118号):殷某受”小高”指使,向欠款人发送P了裸照的侮辱短信88条,逼人还钱——被认定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注意:他不是老板,是被指使的”工具人”,照样判了——只因为他是从犯、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才依法减轻处罚。催收公司的小员工、话务员、发短信的,都可能被追责,这不是”老板一个人的事”。

问三:发短信轰炸、P图侮辱、辱骂,算”情节严重”吗?

算。 刑法293条之一明确列举: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情节严重的都构成。短信轰炸、P图侮辱、电话辱骂、上门堵人、扬言让单位开除你,都是”恐吓、骚扰”的典型形态。上面的信阳案,88条P图侮辱短信就是实打实的定罪证据。

问四:之前因为这事被定成”寻衅滋事”,现在怎么改判了?

这正是新增罪名带来的变化。上海二中院改判过一个案子((2021)沪02刑终315号):戴某催收高利贷,强占对方公司办公场所、换门锁、毁坏设施——一审按寻衅滋事罪判,二审改判催收非法债务罪。为什么?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催收非法债务有了专属罪名,且法定最高刑低于寻衅滋事罪,按”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新罪名。 这对当事人是实打实的利好——同一个行为,量刑更轻了。如果家属的案子是2021年3月后立案的,辩护时要重点核对适用罪名对不对。

问五:被催收骚扰了,我该报警吗?

该,而且要留证据。 通话录音、短信截图、威胁文字、上门记录、转账记录,一样都不能删。对方的行为可能已经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或寻衅滋事——报警是你的权利,不是丢人的事。 很多人怕”报警了对方报复”——恰恰相反,你越忍,对方越凶;你报警,对方先怕。

最后给石家庄的家属划重点: 这类案子有两头——被催收的一方,留证据、报警;因催收被抓的一方,第一时间核实”债务性质”和”手段证据”。如果是催收公司员工被抓,重点看:债务是否非法、你是否知情、你经手的手段是什么、在共同犯罪里什么角色——这些直接决定构不构成罪、判多少。(同类案件参考:(2025)豫1502刑初118号、(2021)沪02刑终315号)

我是王蒙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遇到问题可电话咨询:13313013491,或访问 wangmeng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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