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左旗:男子在村里大院倒罐分装液化气,赚了14万——没出事故,照样判了危险作业罪

我是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一线公安民警,现呼和浩特市刑事辩护律师。今天讲一起土默特左旗法院2025年2月判决的危险作业案((2025)内0121刑初4号)。判决里写的那个场景,可能就藏在某个不起眼的大院里。

案情不复杂。2023年,一个姓白的男子,在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干了一件事:在一个农村大院里,储存、倒罐分装、销售液化石油气。那个大院是他哥哥生前承租的——哥哥2022年已经去世了,院子一直空着,他就用了起来。

很多人对”倒罐”没概念。大白话说就是:买来大罐的液化气,自己拿管子往小罐里倒,分装成家用的小瓶,再卖出去。这事看着不起眼,但专业要求极高——液化气是易燃易爆品,倒罐必须有资质、有设备、有规范操作。

安全评估报告说得非常直白:他在整个充装、销售过程中,没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没有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应急救援都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要求,随时存在液化气泄漏的可能,一旦泄漏,就有引发火灾、爆炸的现实危险。

判决书认定他非法获利14万元,这笔钱在审查起诉阶段就已缴存到公证机关。

那他是怎么案发的?判决书里写:2023年12月6日被刑事拘留。有意思的是,拘留7天后——12月14日——检察院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有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把他的强制措施改成了取保候审。一年多后,2024年12月14日,检察院自己又给他办了取保候审,到2025年2月开庭,他认罪认罚。最后的结果: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违法所得14万元全部追缴

说到这,很多人会问第一个问题:又没爆炸又没死人,凭啥判刑?

这就说到这个罪名的核心了。危险作业罪是2021年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加的罪名,它最大的特点是:不要求真的出事。 传统观念里,放火爆炸伤人才是犯罪;这个罪名管的是”还没出事、但随时可能出事”的行为——法律术语叫”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

大白话说就是:不用等液化气罐真炸了,只要你的行为让爆炸”随时可能发生”,就已经够判刑了。这是用刑事手段把事故掐灭在发生之前。

再问第二个问题:为什么取保候审一年多,最后还是判了刑、追缴了14万?

这里有个常被家属误解的点:取保候审不是”没事了”。取保只是强制措施换了方式,案子该怎么查还怎么查,证据补扎实了照样起诉、照样判刑。这个案子里,评估报告、过磅单、微信账单、转账凭证都在,证据链完整,14万违法所得一分没少追。

第三个问题:他一个个体户,又是前科人员,为什么还能缓刑?

判决书里写得清楚:他自愿认罪认罚,违法所得主动退缴,这两点让法院从宽处理。另外提一句背景——他2014年因盗窃被判过刑,2018年因交通肇事被判过缓刑。有过前科还能拿缓刑,靠的是认罪认罚加全额退缴这两个实打实的表现。

最后说点真正有用的提醒。

第一,黑气点离你比想象中近。 这种无证倒罐的”黑气站”,往往藏在村里、城乡结合部的大院里,价格比正规燃气便宜一点,靠的是走街串巷送货上门。你图便宜买的每一罐”便宜气”,背后可能就是这么一个不定时炸弹。

第二,遇上”自家院里倒气”的,别当闲事看。 这事不是邻里纠纷,是实打实的刑事隐患。该举报举报,该提醒提醒——判决书里那个”现实危险”四个字,翻译成人话就是:隔壁院里那堆罐,随时可能成为新闻头条。

我是王蒙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遇到问题可电话咨询:13313013491,或访问 wangmeng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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