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底,石家庄晋州有几个人在一个微信群里,认识了一个叫”艾尔投资平台”的东西。群主宣传:在这个平台注册炒外汇,盈利提现收30%手续费——但每介绍一个新用户,你的提现手续费就降一截。
为了降手续费,张某娜和姚某川、李某、张某甲四个人,在租的”智洁洗衣”店里、在组织酒会上,开始拉客户:张某娜负责讲”虚拟货币知识”,姚某川帮客户充值,张某甲、李某帮客户开户、绑银行卡。
2020年10月,”艾尔平台”突然无法提现。审计结果出来了:65名报案集资人,报案金额12186618.56元,未返还金额9626527.37元。
判决结果:张某娜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罚金10万元。(2023)冀0183刑初248号,晋州市人民法院。
她以为在”分享理财”,法院认定是”非法集资”
张某娜没有建平台、没有收钱、没有发利息——她干的活是”宣传虚拟货币知识”和”拉人”。
但法院认定:她与平台运营者构成共同犯罪。判决依据是《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和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第一条——未经批准、公开宣传、承诺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四要件齐了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大白话说就是:只要你是”拉人头、讲讲课、帮开户”里的任何一环,你就是集资链条的一环,跑不掉。
为什么”艾尔投资”注定是骗局?三个常识一眼看穿
第一,炒外汇为什么要”拉人头降手续费”? 正规炒外汇是赚行情差,平台靠点差和手续费盈利——但”拉人头降手续费”是典型的传销式获客,纯粹是让人拉亲戚朋友进场。
第二,提现收30%手续费。 正规交易平台手续费是万分之几,30%是什么概念?你赚100块,平台先拿走30块——这不是交易平台,这是资金池,钱进去了,就由平台说了算。
第三,案发后”无法提现”。 所有资金盘的最后结局都是这一个:平台老板赚够了,提现通道关闭,65个家庭的900多万被锁死在里面。承诺随时提现都是说辞,落袋才是真的。
虚拟货币在这里是什么角色?
注意这个案子的细节:张某娜的活是”宣传虚拟货币知识”。也就是说,这个平台包装成”炒外汇+虚拟货币”——虚拟货币不是犯罪工具,是给资金盘贴的金。
近几年我办过的、看过的涉U案件里,这是最常见的套路之一:把U、比特币、矿机、合约交易这些词包装进资金盘里,让普通人觉得”这是新型投资,国家还没管”。但2021年9月,央行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已经说得明明白白: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平台拿U说事,不是显得高级,是显得可疑。
家人被卷入资金盘,家属该做什么?
一、把投资记录、聊天记录、宣传材料全部固定下来。这些决定两件事: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你在链条里是什么角色。
二、算清楚”你拉了多少人”。 非吸案里,自己投的钱和拉人投的钱,性质完全不同——张某娜这类”宣传员”能拿到什么结果,很大程度看她拉了多少人、退了多少钱。
三、退赃退赔要趁早,但不是瞎退。 怎么退、退给谁,建议先咨询律师——退错了方向,钱没了,减刑也没捞着。
凡是承诺”高收益、拉人有奖励、随时提现”的项目,先当骗子看待,再谈投资。你惦记的是利息,别人惦记的是你的本金。
我是王蒙律师,专注虚拟货币、网络犯罪刑事辩护。遇到问题可电话咨询:13313013491,或访问 wangmeng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