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王蒙律师,前公安民警,现在石家庄做刑事辩护律师。今天讲一个”想出国打工结果绕了大半个地球”的案子,主人公不是被骗的打工人,而是收钱办偷渡的中间人。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2025年8月判决:被告人尹某龙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刑两年六个月,同时撤销他此前缓刑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28.5万的”美国梦”
2024年秋天,赵县人董某昌想出国打工,目标美国。他通过快手联系上一个微信名叫”上上签”的人,对方承诺:办美国,全部费用28.5万元,到西班牙先付一部分,到了美国付清余款。
“上上签”背后的人,就是尹某龙。他把董某昌的护照收走,通过一个叫”紫川”的上线(身份未查实),给董某昌办了西班牙申根签证。
接下来就是一连串戏剧性的画面:2024年10月4日、5日,董某昌两次从广州白云机场出境,都被边检拦下;10月7日,他又从香港西九龙口岸出境,再次被拦。三次出境、三次被拦,手续全有问题。
绕道老挝,还是没成
正面出不去,那就走”野路”。尹某龙和”紫川”安排董某昌从云南边境翻山偷渡到老挝,再辗转泰国、西班牙。到了西班牙,董某昌的亲属按约定付给尹某龙12万元。
可故事还没完。董某昌两次从西班牙飞墨西哥,都被墨西哥拒绝入境;他只好返回泰国,2025年1月24日被泰国遣返回国。
一圈下来,美国没去成。因为董某昌没能到美国,尹某龙把收的12万元全部退了回来——退的是现金。
缓刑期内不收手
这个案子里最该注意的是尹某龙的身份:他不是初犯。
2024年6月3日,尹某龙刚因为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定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从2024年6月14日开始,到2027年6月13日结束。
而这次帮董某昌办偷渡,发生在2024年秋天——正卡在缓刑考验期中间。
缓刑是什么?大白话说就是:本来要坐牢,法院给你一个机会,让你在社会上服刑,但考验期内你得守规矩,再犯事就把你收进去。尹某龙前脚刚因为同一罪名被判缓刑,后脚又干起了老本行。
法院的处理很明确:撤销之前的缓刑,新旧账一起算。原先判的二年缓三年,加上这次的二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还要交四万元罚金。
几个值得琢磨的点
第一,组织偷渡和偷渡是两码事。自己偷渡出去,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帮人安排路线、办签证、联系蛇头,那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打击更重——你挣的是”人头钱”,坑的是想去打工的人。
第二,董某昌付的钱是12万不是28.5万,而且是亲属在西班牙付的。尹某龙虽然最后全退了,但犯罪已经既遂,退钱只影响量刑,不影响定罪。他是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属于自首,可以从轻——这也是他为什么没有按”情节严重”档重判的原因之一。
第三,跨境打工要认正规渠道。劳务派遣要有资质、有备案、有合同。那种”先出去再说、签证到那边办”的路子,十有八九是偷渡,人出去了也随时可能被遣返,钱打水漂不说,自己还可能涉嫌犯罪。
我是王蒙律师,专注刑事辩护,主要办理银行卡、电信网络犯罪类案件。遇到问题可以电话咨询:13313013491,或访问 wangmeng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