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王蒙律师,前公安民警,现石家庄刑事辩护律师。
先问一个问题:你在拼多多、淘宝买过那种”同款”潮牌T恤、卫衣吗?几十块钱一件,logo一模一样,卖家信誓旦旦说”原单””尾货”。
这些卖家里,有些人已经坐牢了。
石家庄井陉矿区有个案子(案号:(2025)冀0107刑初11号):被告人马某威,在租的仓库里把无牌帽衫、T恤贴上”STUSSY”商标,通过拼多多店铺”Blast棉花糖”和微信往外卖,销售额合计340余万元。
结果:假冒注册商标罪,判三年缓四年,罚金15万。
还有一个案子更典型:石家庄栾城(案号:(2025)冀0111刑初163号),董某晶让人买腰包原料、拉链和”阿迪达斯””耐克””斐乐”的标志,找加工厂贴牌做成假名牌腰包,网上售卖,仓库里扣押假腰包3万多个。判了假冒注册商标罪,一年缓二年。
你以为的”小生意”,是刑法第213条的打击对象。
这条罪怎么构成的?四个字:贴标销售
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213条),核心就一个动作: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拆开看四个要件:
①”未经许可”。 没拿到品牌方授权,自己贴标。
②”同一种商品”。 衣服贴衣服的标,鞋贴鞋的标——如果拿衣服贴鞋子的标,那另当别论(可能构成别的罪)。
③”相同商标”。 不是”近似”,是logo一模一样。
④”情节严重”。 这是入罪门槛,也是量刑关键。
多少人、多少钱算”情节严重”?
2020年两高司法解释的标准:
– 非法经营数额5万以上,或违法所得3万以上 = 情节严重,3年以下
– 非法经营数额25万以上,或违法所得15万以上 = 情节特别严重,3到10年
马某威卖340万,远超25万的线——按”情节特别严重”应该3到10年,最后判三年缓四年,是因为认罪认罚+赔偿+谅解。
注意”非法经营数额”怎么算: 已销售的按实际销售金额,未销售的按货值。董某晶那个案子,已卖2000多,未卖的被扣12.3万——未销售部分照样计入,一样构成犯罪。
给卖家的四条生死建议
①马上自查销售额。 打开后台,把最近两年的销售记录导出来算总数。超过5万的,立即停售、下架、清库存,别再”卖一天赚一天”。
②下架不等于没事,但能止损。 主动停止销售、如实说明,是”坦白”甚至争取”自首”的依据,直接影响能不能缓刑。
③保留进货凭证。 如果你是从上游进的”贴好标”的货,进货记录、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都能证明你是销售环节——能争取从犯或从轻,甚至不构成假冒(明知程度不同),但前提是凭证还在。
④别删后台数据。 删店铺、删订单、删聊天记录,等于告诉办案机关”我有问题”,还可能多一个”妨害作证”的罪名。
一句实话
卖假名牌的案子里,没有”我只是小卖家”的豁免。5万的线,几十件衣服就过了。 电商后台的数据跑不掉,唯一能跑的是时间——现在停售、固定证据、找律师,比判决书下来再想办法强一百倍。
我是王蒙律师,专注经济犯罪辩护。遇到问题可电话咨询:13313013491,或访问 wangmeng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