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判?砸车损失12578元,赔了钱为什么还判刑

我是王蒙律师,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一线公安民警,现在在呼和浩特做刑事辩护。凌晨一个人站在路边,捡起石头对着别人的车砸下去——他当时大概没想过,这个动作会留下一条刑事记录。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的(2024)内0121刑初167号判决,判的就是这样一起案子。

被告人解某某,1990年生,初中文化,在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一家饭店当厨师。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是:他在这家饭店工作期间,与店里的服务员关系比较好;附近一家汉堡店的老板经常来饭店吃饭,他认为对方在追求这位服务员,还要给对方买礼物,感到特别气愤。

2021年1月1日凌晨,他看到汉堡店老板停放在金川开发区鸿泰广场、汇金道公交站牌附近的一辆银色奥迪A6L轿车,用石头砸伤车辆左侧反光镜、左侧大灯、前挡风玻璃和机盖,造成车身左侧从车头到车尾不同程度损坏。经呼和浩特市价格认证中心估价,受损物品市场价值人民币12578元。

判决结果:被告人解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另查明,案件审理期间他主动赔偿了全部车辆损失12578元,并取得对方谅解。

赔了钱、也拿到了谅解书,为什么还是判了刑?这是这类案子最常被问到的问题。

为什么赔了钱还是要负刑事责任

要区分两件事。赔偿解决的是”民事损失”,刑事责任解决的是”你的行为本身违法”。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内蒙古执行的标准是:”数额较大”以5000元为起点。这辆奥迪的鉴定损失12578元,是起点金额的两倍多,已经达到立案追诉标准。也就是说,从车窗玻璃被砸碎、价格鉴定出来的那一刻起,这件事就不再是”两个人之间的赔偿问题”了。

那赔偿有什么用?用处很实在:它是争取从轻、乃至缓刑的关键材料。本案里,解某某认罪认罚、主动赔偿全部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综合这些情节判了六个月、适用缓刑。如果没有赔偿和谅解,同样的损失金额,判实刑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车辆损失是怎么算出来的

判决书里写明”经呼和浩特市价格认证中心估价”,这是这类案子的常见认定方式。反光镜、大灯、挡风玻璃、机盖、车身喷漆——每一项都由价格认证机构按市场价格核算,不是4S店开口要多少就是多少。

也就是说,砸车的后果不是”一辆车的感受”,而是一份价格鉴定意见书上的数字。而这份数字直接决定落在哪一档:5000元以上是数额较大,三年以下;数额巨大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三句话提醒

第一,冲动之前先算一笔账:车辆鉴定损失超过5000元,就可能构成犯罪;超过5万元,法定刑直接跳到三年以上。砸下去的那一块石头,价格不由你定。

第二,一旦事情已经发生,最快的止损不是躲,而是主动赔偿、真诚道歉、争取谅解书,同时配合调查、认罪认罚。这几份材料在量刑时是实打实的分量。

第三,缓刑不等于结案。缓刑考验期内再有任何新的违法犯罪,缓刑会被撤销,原判刑期收监执行。而这条刑事记录,会长期留在档案里。

我是王蒙律师,专注刑事辩护,主要办理虚拟货币、电信网络犯罪类案件。遇到问题可以电话咨询:13313013491,或访问 wangmeng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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