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平山倒卖文物罪怎么判?三汲乡挖出20多件文物卖了10万,判六个月缓一年

我是王蒙律师,在石家庄做刑事辩护。转做律师之前,我在公安系统做过多年一线民警,对这类案子的取证和判断过程比较熟。

平山县三汲乡,懂点战国史的人都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战国中山国的古城和王陵就在这一带。

在这里动土挖出来的东西,和普通工地挖出的旧物,性质完全不一样。

判决书里的事实

平山县人民法院,(2025)冀0131刑初226号。

先说挖。

2022年10月份,被告人陈某伙同张某甲、缑某,在平山县的田地里盗挖古墓,挖出青玉谷纹环、绞丝纹玉环、玛瑙环等二十余件文物。

再说卖。

2022年11月4日,三人在平山县三汲乡一处破房子里,以10万元的价格把这批文物出售给张某丙、杨某。三人把这10万元平分了。

最后是被查。

2022年11月17日,买家张某丙、杨某在出售这批文物时,被平山县公安局查获。经鉴定评估,其中一件青玉谷纹环是三级文物。

中间那笔账,值得单独看

十万元,三个人平分,每人33300元。

判决书里认定:被告人陈某犯罪所得33300元,在庭审之后已退缴至法院。

最后一并处理的结果是——违法所得33300元予以没收,并处罚金一万元。

这两项要分开看。违法所得是”退回去”,罚金是”额外掏”。卖文物到手三万三,最后三万三被没收、另交罚金一万,还背上一个刑事判决。

另外注意一个细节:三人平分,不等于三人责任相同。谁提议、谁联系买家、谁经手钱,直接决定量刑档次。这批人是同案,但每个人后面的路不完全一样。

为什么是”倒卖文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起诉和判决认定的罪名都是倒卖文物罪。判决书认定: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愿意接受处罚、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据此从轻并适用缓刑。

这里有一个必须点出来的对照:《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另有一个罪名——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量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起步,情节较轻的也要三年以下;如果有盗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等情形,可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同样是”从地下挖东西卖钱”,落在两个罪名上,量刑起点差着好几年。文物类案件里,罪名之争往往就是案子的核心。

缓刑是怎么来的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本案判的是有期徒刑六个月,在”三年以下”这一档里,加上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全部退缴违法所得,缓刑一年就落了地。

还有一个时间线值得记:陈某2025年6月11日被刑事拘留,6月12日就被取保候审;10月10日,检察院又决定对其取保候审。从刑拘到取保只用了一天。

在文物类案件里,这个节奏不算慢。

你现在在哪一步——是东西还在手里,是已经卖出去、人还没被找上,还是已经到案、正在等处理。

这一步最要紧的一件事——先弄清那件东西的等级。一件三级文物和一件普通旧物,中间的差别不是价格,是罪与非罪、罪轻罪重。

带什么材料能判断——物品的照片和来源、交易记录、鉴定意见、到案后的供述情况。这几样凑齐,我基本能判断现在的处境。

我是王蒙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遇到问题可电话咨询:13313013491,或访问 wangmeng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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