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这起”假官司”:虚构债务告到法院,套走住房公积金165万

我是前公安民警,现石家庄刑事辩护律师。今天讲一个元氏县人民法院判的案子——同样是去法院起诉要钱,有人理直气壮,有人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先看判决:被告人高冬立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此前他2020年已因非法拘禁罪被判过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这是再犯。

他干了什么?判决书写得很清楚:2019年6月到8月,高冬立伙同他人(同案的石永乾已判决、李宗灿另案处理、田海伦未到案),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捏造债权债务关系、虚构民事纠纷,由石永乾以原告名义向元氏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利用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把”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划扣出来,扣除好处费后再返还给本人。三个月,套取住房公积金共计165万元。

把这条”产业链”拆开看,你就明白它有多损:

“客户”想取公积金,正常渠道取不出来,怎么办?有人”帮忙”:你先假装欠我钱,我去法院告你。 法院一判,你”还钱”,法院强制执行你的公积金账户,钱划给”债主”。债主扣下一笔好处费,剩下的还给”被执行人”。绕这一圈,法院的判决书和强制执行,成了他们从公积金账户里提款的工具。

这就是虚假诉讼罪——刑法第307条之一专门管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就是犯罪。 大白话说,你拿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债务去法院起诉,让法官帮你”演戏”,就是犯罪。 基本档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像本案这样多次作案、金额165万,属于情节严重,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高冬立判了三年五个月。

现在,把两种人放在一起看:

正常的债权人: 手里有借条、有转账记录、有微信聊天记录,债务人赖账不还,他去法院起诉。法院审查证据,判决还款,进入执行程序。这是法律给的救济途径,受保护。

虚假诉讼的人: 手里什么都没有,或者只有一张后补的”欠条”,虚构一段债务关系,跟”债务人”串通好了,一个告一个应,骗法院出判决书、出执行裁定。法院的强制力,成了他们完成利益输送的”合法外衣”。 官司是真的,欠条是假的,钱是法院帮着”要”出来的——它消耗的是司法公信力。

有几点家属和当事人常问的,一次说清:

第一,虚假诉讼的”原告”和”被告”都跑不掉。 这种案子往往双方串通,看起来是”打官司”,其实是演双簧。起诉的、应诉的、配合的、牵线的,在共同犯罪里各有角色,别以为自己是”被起诉的那一方”就没事。

第二,帮人”走账””过桥”的也可能被卷进来。 套公积金通常需要账户过手、有人出面当原告,每一环经手的人,都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 别为了几千块好处费,搭上自己的案底。

第三,套公积金这事,别信”合法提取”的鬼话。 公积金专款专用,买房、租房、退休、大病才能取。凡是说”帮你把公积金提出来,抽成X%”的,十有八九是虚假诉讼或者伪造材料的路子——都是刑事案件。

这几年各地法院都在打击虚假诉讼,大数据一比对,短时间内同一个原告反复起诉、类案批量起诉,很容易被筛出来。 高冬立这案子就是典型——三个月内多次起诉,伪造债务,最终被一锅端。

如果你或者家人卷进了类似的”帮忙起诉”、公积金套现,记住:第一时间停下来,别等法院找上门。 主动到案说明、如实交代、退出违法所得,是现在唯一的减刑机会——虚假诉讼罪能争取缓刑,但前提是在公安找上门之前,先把自己从泥潭里拔出来。

我是王蒙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遇到问题可电话咨询:13313013491,或访问 wangmeng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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