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王蒙律师,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一线公安民警,现呼和浩特市刑事辩护律师。
很多老年人家里都堆着一堆”保健品”:什么”金伟哥””秘药藏宝””九头鸟””冬虫夏草”,包装上印着功效,有的还写了用法用量。买的人以为在养生,卖的人以为在做生意——直到法院的判决书下来。
鄂尔多斯鄂托克旗一个案子(案号:(2018)内0624刑初94号),判决书写得很清楚:
一家”易瘦保健生活馆”的经营者莎某某,卖”久久延时王””秘药藏宝””九头鸟””金伟哥””金玛卡””冬虫夏草””美国红金””蓝迪”等8种产品——这些产品的外包装和说明书上都写着治疗功效和用法用量,但全都没有药品批准文号。
药监部门认定:这些产品符合药品的法定定义,应按药品管理;没有批准文号、未经批准擅自生产销售,按假药论处。
结果:莎某某犯销售假药罪,判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五千,并且禁止她在缓刑期内从事药品销售。
为什么”保健品”会变成假药?
这是家属问得最多的一个问题。很多人觉得:我又没生产假药,我就是进了一批货来卖,怎么就成了销售假药罪?
关键在于“按假药论处”这四个字。
按照药品管理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没有药品批准文号的,按假药论处。也就是说:
– 包装上有治疗功效、用法用量 → 符合药品定义
– 没有批准文号 → 就是假药
– 明知没有批准文号还卖 → 销售假药罪
你以为你在卖保健品,法律认定你卖的是假药。 包装上写的功效越玄乎,越像药品,越危险。
卖假药判几年?
刑法第141条,销售假药罪:
– 一般情节:3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情节严重:3到10年,并处罚金
– 致人死亡或情节特别严重: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
这里要说清楚: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后,销售假药罪的构成条件有调整,但实践中销售无批准文号的假药,照样认定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该判还是判。
还有两起真实判例,说两个极端
极端一:赚48块钱也构罪。 乌海一个案子((2014)海南刑初字第139号),药贩在呼和浩特药交会上领了6盒”中华肾宝”赠品,转手卖给药房16瓶,获利48元——判了销售假药罪,取保候审。
极端二:诊所老板也栽了。 巴彦淖尔一个诊所负责人((2014)杭刑初字第25号),购进”风湿骨痛灵胶囊”等290瓶假药,以每瓶8到10元出售,被查扣96瓶,同样构成销售假药罪。
这两起案子告诉你:金额多少不是关键,卖没卖才是关键。
给家属的四个提醒
①”我只卖了几瓶”不是免罪理由。 销售假药罪不设金额门槛,哪怕获利几十块,照样立案。
②”我不知道是假药”要拿出证据。 有正规进货渠道、有资质审查、有进货票据——这些才能证明你”不明知”。什么票据都没有、图便宜进货的,很难说清”不知道”。
③被判缓刑不等于没事。 缓刑期间禁止从事药品相关活动,职业资格也受影响。开药店、诊所的,一次案底,基本告别这行了。
④真吃出问题的,是刑民叠加。 消费者可以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还可能涉及惩罚性赔偿(食药领域”退一赔十”)。
一句实话
药和食品不一样:食品吃坏了是民事问题,药品卖错了是刑事问题。 开药房、诊所、保健馆的,进货时多问一句”有没有批准文号”,能救你后半辈子。查不到文号的货,再便宜也别进。
我是王蒙律师,专注食药安全领域刑事辩护。遇到问题可电话咨询:13313013491,或访问 wangmeng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