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怎么判?家里917份假发票,一年六个月缓二年

我是王蒙律师,在呼和浩特做刑事辩护。转做律师之前,我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做过多年一线民警,对这类案子的取证和判断过程比较熟。

很多人以为”假发票”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才算犯罪,普通发票最多罚点钱。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18)内0102刑初90号判决给出的答案不是这样:被告人徐叨雷犯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这一篇用七个数讲完。

1198:搜出来的份数

2017年12月28日15时40分左右,公安机关从被告人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某小区的家中,搜查出一共1198份疑似假发票,以及三枚疑似伪造印章。

这一步值得记住: 案件往往不是从”卖出”开始查的,是从”持有”开始查的。一个举报、一次例行检查,家里那箱纸就是全部证据。

917:鉴定认定的份数

经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鉴定,其中917份内蒙古普通增值税发票系假发票。

为什么不是1198份全部认定? 因为定罪靠鉴定,不靠数量多。鉴定只对能够确认为假的那部分出结论,剩下的必须有其他证据支撑,否则不能计入。

这也是这类案件里第一个可以争的点:份数是怎么算出来的。

22:已经开出去的

鉴定同时认定,917份中有22份已经开具。

这个数字的意义在于:它把”准备卖”变成了”已经流入社会”。对量刑而言,已开具的份数、被谁使用、造成了多少税款损失,都会成为加重因素。

3:三枚印章

现场还查获三枚疑似伪造印章。

买卖发票往往与伪造印章、伪造证件相伴出现。这类物品一并被查获,通常意味着案件会同时审查是否还涉及伪造公司印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其他罪名。

1年6个月/缓2年/2万

判决认定: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917份,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应从轻处罚。

适用的是《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注意两个关键点:

第一,普通发票同样入刑。 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管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款管的是”其他发票”——也就是日常见的各类普通发票。量刑档次不同,但都是刑事犯罪。

第二,”未遂”是本案最实际的一个辩点。 还没卖出去就被查获,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本案能够适用缓刑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

判决里没有认定他”制造”发票,只认定”出售”。

这条罪名在条文里是并列的几种行为:伪造、擅自制造、出售伪造的、出售擅自制造的。你做了哪一种,就落在哪一种上;没有证据证明制造,就不能按”非法制造”评价。

实务上,这意味着: 家里有印刷设备、有模板文件,与只是”进货转卖”,责任完全不同。前者可能同时牵出非法制造,后者主要是出售。

两个常见问题

问:买假发票的人有事吗?

要看用途。持有伪造发票并用于报销、抵扣,可能涉及逃税、虚开发票等其他罪名;单纯购买少量自用、未造成税款损失的,多数走行政处罚。

问:只卖了二十几份,够罪吗?

够不够罪看的是份数与情节,不是”有没有赚到大钱”。这类案件的入罪门槛在司法解释里有明确数量标准,份数累计很快就能越过。

你现在在哪一步

如果你手上有一批来路不明的发票,正在犹豫”要不要处理掉”——这一步最要紧的是别再做第二个动作。 销毁、转移、继续卖,都会让情节变重。

如果已经被查,重点在三处:份数的鉴定依据(哪些能确认为假)、是否已经开具及流向、以及你在链条里的位置——制造、批发,还是零售。

带什么材料能判断:查获清单与鉴定意见、聊天与交易记录、资金流水、是否有印刷设备或模板文件、是否存在其他涉案物品。

我是王蒙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遇到问题可电话咨询:13313013491,或访问 wangmeng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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