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抢夺罪怎么判?抢一部手机价值1769元,为什么判了十个月实刑

我是王蒙律师,在石家庄做刑事辩护。转做律师之前,我在公安系统做过多年一线民警,对这类案子的取证和判断过程比较熟。

晚上11点,被害人正骑着电动车停在路边,低头看着手机导航。一辆电动摩托车从旁边贴上来,手机被一把夺走,摩托车加速就跑。

在石家庄,这类案子不算少见。很多人被抓之后的第一句话是:就一部手机,我退回去还不行吗?

先说结论:抢夺罪看的不只是东西值多少钱,还看你是怎么抢的、以前犯过什么事。这起案子里,被抢的手机价格认定1769元,最后判了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是实刑,没有缓刑。

本文以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一审、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的这起真实案件为例,把抢夺罪的门槛、量刑的两个关键变量、以及二审里两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讲清楚。

一、1769元为什么够罪:司法解释里有一条减半条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数额较大”到底是多少?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在这个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标准。

关键在后面一条:抢夺公私财物,具有”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等情形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前条标准的50%确定。

本案被告人是骑着电动摩托车动手的。1769元这个数字,如果单看金额,可能卡在门槛上下;但驾驶非机动车抢夺这一条直接把标准砍了一半,构成抢夺罪没有争议。

这条规定的道理不难理解:骑着车抢东西,被害人追不上、跑不掉,还容易被拖倒受伤,危险性完全不一样。

二、判实刑的两个原因:累犯,加上抢夺罪本身

第一个原因是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本案被告人此前因犯绑架罪、盗窃罪、抢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满五年又实施抢夺,依法认定为累犯,从重处罚。这一条对量刑的影响,比抢了多少钱大得多。

第二个原因要看量刑起点。按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抢夺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量刑起点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本案一审判了十个月,属于该幅度内偏重的判法,累犯情节起了直接作用。

案件里还有两个从轻因素: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被抢手机已由公安机关发还被害人。法院认定这两项属实,酌情从轻。但认罪态度好只能”酌情”,抵不过法定从重的累犯。

三、二审里两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

这起案子一审判完,两边都动了:被告人上诉,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抗诉(市检察院支持抗诉)。二审裁定的结果很值得说。

细节一:检察机关认为一审没认定”认罪认罚”却采纳了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属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二审法院没有支持这个意见,理由写得很清楚:被告人在公诉机关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也认罪认罚,对指控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只是认为量刑建议偏重、请求从轻,这不属于违反认罪认罚承诺,仍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同时,法院还讲了一个很多人不知道的规则:被告人同时具备认罪认罚、坦白、退赃退赔等情节的,不作重复评价。也就是说,认罪认罚是一份从宽,坦白是一份从宽,退赃退赔是一份从宽,但不能同几件事叠加着反复减。这就是为什么有人签了具结书、也退了东西,最后的结果和预期差得比较远。

细节二:上诉人和辩护人提出”量刑起算点错了”,这一点被采纳。

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是被拘传到案的,起刑时间应该按拘传那天算。二审法院查明,侦查机关出具的抓获经过证明他是被抓获到案的,应当以被告人被限制自由之日、也就是抓获之日作为量刑起算点,并明确”待判决生效后,由一审法院在执行中予以变更”。

大白话说就是:人在里面待的日子从哪天开始算,看的不是文书上的日期,而是实际失去自由的那一天。相差几天,就是几天自由。

常见问题

问:抢了一部手机,退回去、赔了钱,还会判刑吗?

答:会构成犯罪,但是否免刑有空间。司法解释规定,抢夺数额较大,未造成轻伤以上伤害,行为人系初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法定从宽情节、获赃较少且非主犯、被害人谅解等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请注意”初犯”这三个字——本案被告人是累犯,这条路走不通。退赃退赔能争取的是从轻,不是无罪。

问:抢夺和抢劫到底差在哪?为什么有的案子定抢劫?

答:区别在于有没有对人身使用暴力或胁迫。趁人不备夺了东西就跑,是抢夺;如果被害人抓住不放手,行为人用力拉扯、威胁甚至动手打人,性质就可能变成抢劫——抢劫罪的起点刑就是三年以上。所以同一件事,中间那几秒怎么做的,决定的是两种罪名的差别。

你现在在哪一步——是被害人一方报了案、人已经被抓,还是刚收到拘留通知书。

这一步最要紧的一件事——把”金额”和”情节”分开看。金额决定够不够罪、在哪一档,情节决定往轻还是往重走;累犯、驾驶车辆抢夺、是否造成伤害这几项都要单独拎出来评估,不能只盯着价格认定书上那个数。

带什么材料能判断——价格认定结论书、抓获经过或传唤通知、以前是否有过刑事判决和释放证明、被害人是否出具谅解、以及手机之类的涉案财物有没有返还。这几样凑齐,判在哪个区间基本能判断。

我是王蒙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遇到问题可电话咨询:13313013491,或访问 wangmeng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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