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故意杀人罪怎么判?无极这起案子:自首、谅解、七十五周岁以上,判三年

我是王蒙律师,在石家庄做刑事辩护。转做律师之前,我在公安系统做过多年一线民警,对这类案子的取证和判断过程比较熟。

“故意杀人”这四个字,很多人一听就觉得是死刑、无期。其实《刑法》给这个罪名留了三档,最低的一档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无极这起案子,判决落在这一档的最低点——三年。

一、一起家庭矛盾引发的案子

被告人安某福,1941年出生,无极县人。

2024年9月24日早上7点左右,因为家庭琐事,他产生了一个致命的念头——想把儿媳杨某卿打死。他趁杨某卿在菜地干活时,拿出事先准备的一把小锤子,从背后猛击她的头部,致其受伤住院。

同一天上午,他到无极县公安局投案。

案发后,杨某卿出具了对他的谅解书。

另查明一个情况:他有两个儿子系智力残疾。

2025年2月21日,无极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冀0130刑初605号判决:故意杀人罪,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4年9月24日起至2027年9月23日止)。

二、故意杀人罪的三档量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条法律只有两档写法,但实际对应三种量刑区间:死刑/无期/十年以上是基本档;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是”情节较轻”档;在这个框架内,量刑再结合具体情节上下调整。

本案最后落在三年,也就是”情节较轻”档的最低点。

那为什么法院认定属于”情节较轻”?判决书里有几处关键的认定:

第一,犯罪未遂。他”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害人受伤住院,但没有发生死亡结果。

第二,这是一起家庭矛盾引发的纠纷。判决书明确写”本案系家庭矛盾引起的纠纷”。

第三,被害人谅解。受害的儿媳出具了谅解书。

第四,自首。案发当天上午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五,年龄。他犯罪时已满七十五周岁。《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案被告人1941年出生,案发时已八十三岁。

五项叠加,最后落到三年。

三、为什么最后没有缓刑

这可能是最容易被忽略的部分。

判三年,加上多项从轻情节,家属往往觉得”应该能缓”。但本案法院明确说了:“被告人属于有预谋的犯罪,根据其犯罪性质,不宜适用缓刑”——对辩护人提出的适用缓刑的意见,没有采纳。

“有预谋”这三个字,在这类案件里分量很重。具体到本案的事实:他事先准备了工具,选择在被害人独自干活的时候动手,从背后击打。这些动作在证据上被还原为”有预谋”,与”一时冲动”是两回事。

《刑法》第七十二条列了缓刑的四个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即便情节较轻这一条能勉强对上,“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一项在有预谋的暴力犯罪里很难说服法院。

这也是我想跟家属说的一点:从轻情节是加法,缓刑是另一道门槛。能减刑期,不代表能判缓刑。

四、这类案件里,证据和情节是两条线

办这类案子,我通常会把它拆成两条线来看。

第一条线是证据线:伤情鉴定、作案工具、现场勘查、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这一组决定事实基础。本案的伤情结果是”致其受伤住院”,鉴定意见直接影响未遂还是既遂、情节轻重的认定。

第二条线是情节线:自首还是被抓获、认罪认罚有没有签、有没有取得谅解、是不是初犯、有没有预谋。这条线决定了刑期落在哪一档、落到哪个点。

这两条线里,只有第二条线是可以通过家属和当事人主动去做工作改善的。具体说就是:及时联系被害方协商赔偿、取得谅解、配合调查如实供述、尽量在批捕前把该做的动作做完。

本案里,谅解书、自首这两个情节都到位了,这也是最后能落在三年、而不是更重的原因。

两个常见问题

问:什么情况下算”情节较轻”?

答:《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只写了”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判断由司法机关结合案件事实认定。实践中常见的情形有:防卫过当、义愤杀人、因长期受迫害而杀人、受被害人请求杀人、帮助卧病之人自杀等。本案认定的方向是家庭矛盾引发、未遂、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叠在一起。这些情节不是靠”说”出来的,是靠证据和法律评价拼出来的。

问:年满七十五周岁,法律上是什么待遇?

答:《刑法》第十七条之一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注意区别:故意犯罪是”可以”,过失犯罪是”应当”。另外《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这两条在量刑上有实际意义。

你现在在哪一步

如果事情刚发生、被害人还在治疗——这一步最要紧的是伤情鉴定结果,它直接决定是未遂还是既遂、情节如何评价。

如果人已经被刑拘、正在等批捕——这一步最要紧的是赔偿和谅解的推进,以及在批捕环节把家庭矛盾、被害人谅解这些事实讲清楚。

如果案子已经在审判阶段——这一步最要紧的是”情节较轻”的论证、自首和未遂的适用,以及缓刑可能性要如实向家属说明。

带什么材料能判断:拘留通知书或逮捕通知书、伤情鉴定意见、有没有谅解书、被告人的年龄和健康情况、有没有前科。

我是王蒙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遇到问题可电话咨询:13313013491,或访问 wangmeng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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