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贪污罪怎么判?和林格尔这名村支书:虚报432株树领43200元,判六个月罚金10万

我是王蒙律师,在呼和浩特做刑事辩护。转做律师之前,我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做过多年一线民警,对这类案子的取证和判断过程比较熟。

这份判决里有两个数字摆在一起,很值得琢磨:贪污43200元,罚金10万元。

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2017)内0123刑初60号刑事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村支书也能构成贪污罪?”虚报”这件事到底怎么认定的?下面分三块说:他做错了什么、有什么做对了、如果你遇到类似的事现在该做什么。

一、他做错了什么

第一件(身份上的错判):把”协助政府办事”当成了村里的私事。

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某某自2010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大南沟村支部书记兼会计,同时任城关镇人大代表。

2013年至2014年期间,他在参与、协助和林格尔县城关镇人民政府进行省道210线城关镇改线公路建设大南沟段征地的过程中,实施了后面的行为。

“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这一句是村支书构成贪污罪的关键。 判决适用的是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认定其身份的依据,正是他在这件事里的场合:协助镇人民政府从事公路建设征地、林木补偿款发放。这类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时,依法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先把这层身份立住,才谈得上贪污罪。

第二件(事实上的错):虚报数量、自己签协议、自己领钱。

判决认定:他以自己名义虚报树木432株,并与和林格尔县土地收储拍卖中心签订林木补偿协议,后以100元/株的补偿标准,于2013年10月29日从该中心独自领取43200元林木补偿款。这笔钱被他自己支配。

432株 × 100元/株 = 43200元。 判决把乘法写在了纸面上。

第三件(旁证上的错):补偿原始记录缺失,但证言链条完整。

判决列的证据里,有一份”城关镇人民政府证明”,内容是该镇政府出具说明称省道210线大南沟行政村段征地记载原始底册遗失、无法调阅;另外几份证言提到,大南沟在2013-2014年该工程征地中存在虚报冒领现象,被告人没被征地却领取了补偿款。

这意味着什么: 底册没了,案子并没有办不下去。土地收储拍卖中心的林木补偿协议、领款单、林木补偿兑现花名表、发放补偿款的四名工作人员的证言、村委会主任的证言——这些材料彼此印证,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二、有什么做对了

判决记载了两件对量刑有利的事:

一是家属退缴赃款。 “本案在庭审前,被告人的家属退缴了赃款43200元。”

二是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 法院说理部分写的是:“庭审前,被告人的家属积极退缴了赃款,且在庭审中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故可酌予从轻处罚。”

退赃43200元,把刑期压到了六个月;但罚金这一项,并不跟着赃款走。

三、罚金为什么比贪污的钱还多

这是本案最容易被忽略、也最值得说清楚的一点。

判决适用的法条是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

具体数额线是这样的: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本案的43200元落在这一档里,判了六个月。

那10万元罚金从哪来? 判决明确引用了该解释的第十九条——这一条专门规定贪污、受贿等犯罪的罚金刑如何确定。也就是说,罚金不是按”贪污了多少钱”等额计算的,它有自己的裁量规则。

一个横在眼前的对比:贪污43200元,判六个月、缓刑不适用、罚金10万元。罚金是赃款的两倍多。

被问得最多的两个问题

问:村支书、村会计真的能构成贪污罪吗?

能,但有个前提——必须是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活动里。本案认定的场合是省道改线公路建设征地、林木补偿款发放,属于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符合这个前提。如果是在纯粹的村集体事务(比如村集体资产经营)中侵占财物,评价的罪名通常不是贪污罪。这个界限,是这类案件里最先要辨清的一件事。

问:数额其实不大,为什么还要判刑?

因为”数额较大”这条线划在3万元。43200元已经过线,剩下的空间在量刑上——本案判了六个月。

四、现在该做的三件事

第一件:把”你在这件事里以什么身份出现”说清楚。 是协助政府办事,还是村集体内部事务?这决定了罪名的方向。这一条要在第一次笔录之前就想明白。

第二件:把补偿款的完整凭证找齐。 补偿协议、领款单、兑现花名表、征地丈量记录、银行流水——本案的证据链就是靠这些材料串起来的。你有多少份、缺哪些,直接影响后面的判断。

第三件:退赃越早越好。 本案是”庭审前”退缴的,法院把这写进了从轻理由。退赃不能免除罪名,但它在量刑里的分量是实实在在的。

*我是王蒙律师,在呼和浩特做刑事辩护。遇到问题可电话咨询:13313013491,或访问 wangmeng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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